從木柵動物園經新光路、萬芳路、興隆路、辛亥路,穿越辛亥隧道北側接和平東路轉復興南、北路,至民權東路的中山國中是國內第一條通車的捷運路線,於民國 85 年 3 月28 日通車營運,屬中運量捷運系統。全長約 10.9 公里均為高架,有 12 個車站,行車時間只需約 22 分鐘,在忠孝復興站可轉乘南港線。銜接前段路線中山國中站尾軌,沿復興北路以高架型式至民族東路口轉進松山機場內佈設漸變段駛入地下,至臺北航站大廈前平面停車場設松山機場站,之後續往北穿越松山機場、基隆河,經北安路 458 巷 41 弄於大直自強隧道南端圓環旁之北安路東側出土,以高架路線往東沿北安路、內湖路、文德路、成功路、康寧路,最後進入南港經貿園區,並於東側設 1 機廠。路線總長約 14.8 公里,共設12 座車站及 1 座機廠,於民國 98 年 7 月 4 日通車營運。捷運文湖線全線通車後,對於內湖區內部及聯外交通改善成效顯著。
捷運系統南北線考量大內科之發展、北市東區南北向往來龐大交通流量、鄰近地區未來發展潛力、運輸系統特性、道路系統條件及與臺北都會區捷運系統整體路網銜接的便利性,並參酌民眾及地方民意代表所提意見,經整合評估分析後,規劃路線自文湖線劍南站旁之敬業三路、樂群二路、瑞光路、新湖一路後過基隆河接至健康路、沿健康路至光復北路前轉向南續沿光復北路、光復南路、基隆路、辛亥路、新生南路、思源路、過新店溪進入新北市的永和區及中和區。
屬中運量捷運系統,總長度約 17.1 公里,全線以地下方式建造,設置 16 座車站及機廠 1 座。目前該路線刻由交通部審議中。本路線主要可提供大內湖科技園區就業人口之通勤需求,未來路線核定並興建完成後,對於本市科技走廊之產業發展將更有助益。
有關捷運系統民生汐止線經考量鄰近地區未來發展潛力、運輸系統特性、道路系統條件及與臺北都會區捷運系統整體路網銜接的便利性,經整合已提出初步建議路線方案,臺北市路線以地下型式,起自大稻埕沿民生西路經淡水線雙連站(中山北路),穿過捷運新莊線(松江路)、文湖線(復興北路)後續沿民生東路往東,穿過基隆河後,沿內湖重劃區新湖一路與南北線(規劃中路線)進行轉乘,再穿過高速公路,沿成功路轉民權東路,路線再經葫洲里山區由地下轉為高架,跨越中山高經內湖蘆洲里,再接新北市汐止地區。
屬中運量捷運系統,路線長度約 17.52 公里,設置 15 座車站,含地下車站 8 座,高架車站 7 座。目前刻依交通部指示研提「可行性研究報告」後提報交通部審議。本路線主要行經內 湖區南側、原屬中山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區隔導致發展較緩之地區(蘆洲里),興建完成後將可使內湖區全區之發展更為健全。
「環東基河快速道路」西起改建後之麥帥一橋,沿麥帥公路向東延伸,由成功路南轉跨越基隆河後與整治後之基隆河南岸堤防共構,並繼續向南跨越南湖大橋經南港經貿園區,與北二高南港聯絡線相銜接。本快速道路於麥帥公路向北設匝道與堤頂大道銜接,另於南港經貿園區亦設有匝道與區內平面道路銜接,以作為該園區對外之聯絡道路。該道路於麥帥公路之高架道路段,係於麥帥公路上施築,並設上下中央匝道銜接平面道路,且為利麥帥公路南北兩側地區之連通,原麥帥公路路堤亦一併降低,並開設必要之南北兩側缺口供地區性道路連通,以便利兩側地區居民進出,改善地區之交通環境。
臺北市東湖地區,近年來由於汐止地區許多新興社區形成,加上原有密集的社區發展,造成東湖地區交通狀況之持續惡化,為改善東湖地區交通問題,市府規劃闢建「東湖地區聯外山區線道路」,該山區線道路西起成功路五段大湖公園附近,向東南延伸至康樂街康樂公園附近為東端出口,全長約 1800 公尺,採雙線 12 公尺寬之道路型式,部分路段採隧道方式施築。「東湖地區聯外山區線道路」於 95 年 12 月 6 日正式開放通車,核定命名為「康湖路」;通車後已有效提升東湖地區聯外交通之便利性及服務效能,並提供沿線內溝里、樂康里、安泰里、康寧里、東湖里居民之聯外交通及防災救險所需便捷路徑,另與捷運文湖線形成接駁路網,提供東湖 地區直接便捷之交通運輸服務,促進地方發展與繁榮。
內湖科技園區近年來蓬勃發展,其群聚效應及發展動能,已波及於週邊新興發展地區。惟週邊新興發展地區因受限於原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以一般工業區之管制方式,致土地未能快速因應產業變化及需求,限制了發展機會。為提升臺北市產業競爭力,並提供科技產業充足發展空間,本府已檢討內湖科技園區鄰近之新興發展地區,包括基隆河截彎取直大彎南段地區及內湖第五期重劃區,優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提供科技產業發展,擴大內科發展腹地。其檢討內容包含變更使用分區及放寬允許使用項目,以因應產業發展需求,建立彈性土地使用管制機制。並期能達到延續內湖科技園區發展成果,提供科技產業充足發展空間、帶動大內科區域發展,提升臺北科技走廊競爭力及促進本市科技產業發展等目標。該都市計畫案業已於 97 年 8 月 5 日公告實施。
本地區位於中山高速公路、基隆河、南湖大橋及成功橋所圍區域,為聯外交通較不便之封閉型區域。且區內緊鄰內湖垃圾山及焚化廠等鄰避設施,加上道路寬度不足、公園綠地缺乏,環境較為窳陋。另該地區為早期發展之工業區,目前住、工、商混合使用,環境混雜凌亂。近年因傳統產業式微,鄰近內湖科技園區及基隆河截彎取直新生地發展快速,已成為本市之科技產業中心。為將其發展動能延伸並擴大其腹地,同時解決傳統工業區使用及開發等課題,本府以市地重劃及整體規劃方式,將該區變更為科技工業區並建立彈性土地使用管制機制,以促進本地區之更新再發展,形塑優質 產業及就業環境。該都市計畫變更案業於 100 年 8 月 29 日公告實施,目前刻由本市地政局辦理市地重劃相關作業。
本府為科技產業政策擬定與推動,及進行科技產業輔導及管理事項,特別於內湖科技園區內成立「科技產業服務中心」,就近提供園區廠商有關工商登記收件、法令諮詢等服務,及受理廠商各類請求服務案件,協調相關權責單位即時解決;並提供生物科技產業單一服務窗口及中小企業輔導服務中心。
為使內溝溪、基隆河整治及堤防工程完成後,能提供市民安全之居住環境及親近接觸內溝溪、基隆河河岸之機會,並解決現階段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不足的現象,故將內溝溪、基隆河右岸之保護區及農業區等土地一併處理變更規劃為親水公園,且保留考量作為設置道路系統及適當公益性設施之彈性,以增加親水性堤防整體之設計空間,使鄰近之社區居民得以獲得親水機會,提升河岸整治之功能。
臺北市內湖垃圾山位於內湖區南側基隆河沿岸,自民國59 年啟用,使用至民國 74 年,因侵入基隆河行水區 45 公尺違反水利法,前經行政院要求予以清除。故本府自 91 年著手開始進行清除規劃,95 年 10 月開工,預定於近年完工。
本市花卉批發市場於民國 86 年遷至內湖區瑞光路現址營業,於 90 年擇定內湖區民善街與新湖三路口間大、小兩基地共 2.8 公頃作為永久市場預定用地。本府並規劃興建「臺 灣國際花卉貿易中心」與花卉市場合建共構,案經都市計畫變更、籌措經費等過程,小基地部分業於 99 年 9 月 28 日完工,將作為臺灣國際花卉貿易中心及盆花交易之用。另大基地部分業於 102 年底完工,將作為切花及資材交易之用。另臺灣國際花卉貿易中心已於 103 年 3 月 11 日啟用。
內湖區南臨基隆河,依據臺北市整體防洪計畫,係以築堤為主,整治河道及管理河川為輔。目前已興建堤防 109,000公尺(100 年底止),其中已完成大坑溪、四分溪及磺溪之聯繫堤防,其餘未達保護標準約 22,090 公尺。未來將繼續計畫辦理洲美、關渡及景美溪等之堤防整治工程。另臺北市雨水下水道計畫興建總長度約 540 公里,目前已興建約 522.158公里(100 年底),於民國 88 年起分區進行下水道縱走、調查作業,並於民國 94 年完成 GIS 資料建檔等工作,以達成應用資訊化、科技化及自動化目標,提高管理及維護之效率。
本市近年來並積極推動總合治水計畫,總合治水為結合各項改善水患的方法和建設的綜合計畫,為先進國家治理水患,減輕洪災之主要方式。以流域為單元,運用各種工程與非工程手段,採取流量分擔與淹水風險管理方式,進行內水排除、外水治理及暴潮防禦工作,同時配合土地利用的規劃與管制,視需要訂定相關法規,公布淹水資訊並納入民眾意見,達到降低區域淹水風險的全方位治水方式。總合治水對策綱領之總體目標,以「上游保水、中游減洪、下游防洪」流域管理新治水概念,結合政府與民間組織力量,建立臺北市成為安全少災、舒適、永續循環之保水、透水、防洪、生態城市。
為提升網球硬體設施水準,符合國人對國際網球中心殷切之期盼,透過爭取申辦各式大型賽會、穩固我國亞洲網球強國之定位,並持續提升我國網球水準至能與歐美等國匹敵,本府配合國際網球運動趨勢與滿足國際賽會場地規模需求,檢討現有之網球設施,將原內湖區寶湖國中國小預定地變更為體育場用地,興建符合國際標準的臺北網球中心,除可辦理國際賽會,符合網球場座位席次標準,並達成培育國內網球人才與滿足民眾運動需求,同時配合臺北市取得 2017年世界大學運動會的舉辦權,提供賽事期間比賽場地使用。
該都市計畫變更案已於 102 年 4 月 23 日公告實施。
為落實本府對臺灣影視音業者的承諾,積極推動產業園區設置,強化臺灣作品、臺灣製作團隊和臺灣的演出者,提升在國際整體競爭力,本市將「臺北市影視音產業園區」列入市政府「新十大建設」。「臺北市影視音產業園區」計畫優先選定內湖五期重劃區作為影視音產業園區首發標的,將以發展垂直鏈結、異業結盟提升國際的競爭力下,引入影視、文創、娛樂、觀光等複合式產業,該都市計畫變更案已於 102年 9 月 9 日公告實施。
鑑於雲端產業已被中央認定為四大新興智慧產業之一,且雲端產業的發展可促進各類產業朝科技化、附加價值極大化及服務層面擴大化發展,本府爰選定本市科技產業群聚之內湖科技園區內公有土地,擬結合民間經濟力量,於本府不出資、地上權不分割之前提下設置雲端產業中心、創新育成及交流中心、雲端人才培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