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結果 | 建議處理方 式 | ||||||
43 | 王孝維議員 協調蔡萬強 陳情、吳世 正議員協調 內溝里陳演 城里長陳 情。 | 康樂街東 湖國中北 側國有住 宅區 | 東 湖 段 五 小 17 地號 | 現況已為公園,建 議變更為公園用地 以符實際 | 有關 17 地號部分 已由本局核發公私 有畸零地合併使用 證明。其餘 14、 17-1 地 號 擬納 入 檢討 | 已 納 入 主 要 計 畫 通 盤 檢 討(細東 3) | |
安 泰 街 114 巷 通 往康寧路 三段 75 巷 之道路 | 變更為都市計畫道 路 | 現況為山區公園內 之已開闢道路,基 於公園完整性,建 | 維持原計畫 | ||||
45 | 邱福長、邱 金基等 | 安 泰 街 114 巷 至 西 側 105-24 號 道路 | 新設 10 公尺計畫 道路穿越公園用地 連接西側計畫道路 | 為原山區公園內之 已開闢道路,該地 區業經檢討變更公 園用地為保護區 | 已 納 入 主 要 計 劃 通 盤 檢 討(主東 4) | ||
46 | 土地開發總 隊 | 石 潭 段 四 小 段 100 地號 | 已無使用需求回復 土地開發總隊,應 併同相鄰 99 地號 國產局土地變更為 公園用地 | 98.12.22 公告「變 更臺北市培英市場 用地等 5 處市場用 地為機關用地、公 園用地及公共服務 設施用地等細部計 畫案」內變更為公 園用地(併同石潭 4 小 99) | 已完成 |
評估結果 | 建議處理方 式 | ||||||
47 | 市長基層茶 敘里長請益 之旅金湖里 里長建議 | 內湖二期 | 內 湖 區 東 湖 段八小段 23 地號 | 已無市場開闢需求 建議開闢為區民活 動中心 | 98.12.22 公告「變 更臺北市培英市場 用地等 5 處市場用 地為機關用地、公 園用地及公共服務 設施用地等細部計 畫案」內變更為公 園用地 | 已完成 | |
東湖段六 小 段 423 、 424 地號 | 公園用地變更為住 宅區 | 本公園用地緊鄰住 宅區,且附近並無 公園用地,為提昇 地區環境環境,維 持為公園用地。 | 維持原計畫 | ||||
49 | 闕梅莎議員 (金湖里辦 公處)及新 工處於公開 徵求意見時 提出 | 國防醫學 院東側, 金 湖 路 367 巷 後 備司令部 圍牆(全 長約 48 公 尺) | 石 潭 段 二 小 段 196-4 、 164-1、195-1 地號 | 拓寬拉直全線由 6 公尺為 8 公尺並增 設人行道,將部分 機關用地變更為道 路用地 | 納入檢討 | 已 納 入 主 要 及 細 部 計 畫 通盤檢討(主 東 6、細東 4) | |
50 | 吳世正議員 協調知森堂 管理委員 會、蕭明 | 內湖區成 功路 5 段 45 巷 | 大 型 山 區 公 園 | 內湖區大型山區公 園應開闢或檢討作 適宜之使用 | 為提昇地區環境環 境,維持為公園用 地。 | 維持原計畫 | |
停車場及市場用地 變更為商業區 | 已 納 入 細 部 計 畫 通 盤 檢 討(細東 1) | ||||||
康寧路三 段 99 巷 17 弄 81-91 號 | 東 湖 段 二 小 段 9-4 地號 | 住宅區變更為綠地 | 該土地已開闢為住 | 維持原計畫 |
評估結果 | 建議處理方 式 | ||||||
53 | 康寧醫護暨 管理專科學 校 | 康寧路三 段 75 巷 137 號(現 康寧護校 北側部分 保護區土 地) | 東 湖 段 六 小 段 3、6、7、 9-2、20 地號 等 5 筆土地 | 保護區變更為文教 區 | 同意變更為康寧護 校用地,惟不得計 入 建 蔽 率 、 容 積 率。 | 已 納 入 主 要 計 劃 通 盤 檢 討(主東 7) |